中新網重慶12月5日電 (記者 連肖) 據重慶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通報,重慶豐都縣“10·12長江二橋垮塌事故”原因現已查明,相關責任人將受到相應的行政、刑事處罰。
  據通報,10月12日,在建的重慶豐都長江二橋4號橋墩圍堰突然失穩,整體斷裂向上游傾覆,造成在圍堰中作業的10名工人和岸邊1名群眾遇難,2人受傷。
  經調查,“10·12事故”的具體原因為:圍堰結構與構造不合理,圍堰結構應力超限、穩定性安全儲備不足,在水壓力作用下,鋼圍堰在隔艙混凝土頂部位置突發斷裂。此外,分部分項工程的程序規定存在嚴重缺陷,監理環節嚴重違反工程建設的有關規定也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。
  該起事故已被國家相關部門掛牌督辦,相關責任人將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受到相應的行政、刑事處罰。
  重慶市安監局稱,近年來,高處墜落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引起的事故,構成了建設施工事故的主體。
  統計顯示,從2008年至2012年,重慶高處墜落事故占建設施工事故的一半以上,2008年以來的27起較大事故中,涉及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共有22起,占八成以上。
(原標題:重慶豐都橋垮致11死事故原因公佈 責任人將受罰)
(編輯:SN091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p55opchk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